今日,國務院正式印發《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》,此次《三年行動計劃》與“大氣十條”一樣規定了十條要求,每一個要求同樣標準了牽頭部門和參與部門。但與“大氣十條”相比,具體要求內容有了不少改變。
行動重點區域改變
在“大氣十條”中,重點區域包括京津冀、長三角和珠三角,此次重點領域改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、長三角地區和汾渭平原。具體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,包含北京市,天津市,河北省石家莊、唐山、邯鄲、邢臺、保定、滄州、廊坊、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區,山西省太原、陽泉、長治、晉城市,山東省濟南、淄博、濟寧、德州、聊城、濱州、菏澤市,河南省鄭州、開封、安陽、鶴壁、新鄉、焦作、濮陽市等;長三角地區,包含上海市、江蘇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;汾渭平原,包含山西省晉中、運城、臨汾、呂梁市,河南省洛陽、三門峽市,陜西省西安、銅川、寶雞、咸陽、渭南市以及楊凌示范區等。
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絡由城市級擴展到區縣級
“大氣十條”執行過程中,我國建設了由1436個國控站點組成的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絡,此次《行動計劃》中要求加強區縣級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建設,國家丨級新區、高新區、重點工業園區及港口設置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。具體要求為:
完善環境監測監控網絡。加強環境空氣質量監測,優化調整擴展國控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。加強區縣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網絡建設,2020年底前,東部、中部區縣和西部大氣污染嚴重城市的區縣實現監測站點全覆蓋,并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實現數據直聯。國丨家級新區、高新區、重點工業園區及港口設置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。加強降塵量監測,2018年底前,重點區域各區縣布設降塵量監測點位。重點區域各城市和其他臭氧污染嚴重的城市,開展環境空氣VOCs監測。重點區域建設國家大氣顆粒物組分監測網、大氣光化學監測網以及大氣環境天地空大型立體綜合觀測網。研究發射大氣環境監測專用衛星。(生態環境部牽頭,國防科工局等參與)
VOCs排放企業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
我國重點排污單位名錄以前主要針對顆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以及重金屬排放比較多的企業,此次《行動計劃》要求將VOCs排放企業也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。要求如下:
強化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。排氣口高度超過45米的高架源,以及石化、化工、包裝印刷、工業涂裝等VOCs排放重點源,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,督促企業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,2019年底前,重點區域基本完成;2020年底前,全國基本完成。(生態環境部負責)
移動源監測提到新高度
加強移動源排放監管能力建設。建設完善遙感監測網絡、定期排放檢驗機構國家—省—市三級聯網,構建重型柴油車車載診斷系統遠程監控系統,強化現場路檢路查和停放地監督抽測。2018年底前,重點區域建成三級聯網的遙感監測系統平臺,其他區域2019年底前建成。推進工程機械安裝實時定位和排放監控裝置,建設排放監控平臺,重點區域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。研究成立國家機動車污染防治中心,建設區域性國家機動車排放檢測實驗室。(生態環境部牽頭,公安部、交通運輸部、科技部等參與)
摘自《儀器信息網》